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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电动自行车须登记上牌 3月1日起正式实施


 去年11月,《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》正式公布,明确几类非机动车须登记上牌。昨日,市公安局发布上海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细则。

上海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,会给广大群众带来不便,但相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带来的不便,会对促进交通安全,交通事故的追查,以及电动自行车的偷盗打击,都有很大的积极作用,所以广大市民应该用户上海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政策。

上海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实施时间:3月1日起

上海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实施范围: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应登记并取得非机动车牌证;自行车、残疾人手摇轮椅车自愿登记;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将沿用原有通告,使用期延至12月26日。 

   上海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如何申领?

  2014年3月1日前购买的,在2014年3月16日前带齐身份证明、购车证明、车辆合格证明等申领。

  2014年3月1日后购买的,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领。

  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(含已取得外省市号牌):

  2013年11月8日前购买的,所有人凭购车发票等合法来源凭证及有关材料,到区(县)交警支(大)队设立的登记点申领临时号牌。

  2013年11月8日后购买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。

  上海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备注:

  因购车发票遗失等原因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电动自行车,原则上不予办理登记。但对2013年11月8日前购买的,确系公民个人所有且所有人当场签署《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》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视情核发临时号牌,每人限登记一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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