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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护理孩子导致婆媳关系恶化 夫妻受影响致离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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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护理孩子导致婆媳关系恶化 夫妻受影响致离婚

2013年04月16日 14:05:58  平安龙江网 【 字体: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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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平安龙江网讯   俗话说,“婆媳亲,全家和”。在婆媳关系中,儿子起着十分重要的中介作用。日前,伊春红星一对关系融洽的小夫妻,就是由于婆媳关系恶化,引起吵闹动手厮打,从而使夫妻情分也戛然而止。

  原告赵大军与被告赵小梅经人介绍于2007年结婚,自2009年生育孩子后,原告母亲到双方打工地护理孩子,出现婆媳关系不和,继而恶化矛盾,导致双方夫妻感情不和,自2009年底开始分居生活。2010年春节时被告赵小梅回到原告家中,与公婆及家人发生厮打,并将原告赵大军脸部抓伤,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,分居生活至今。

  原审认为,原、被告因家庭矛盾较大,而导致夫妻感情不和,现长期分居,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无和好希望,现原告赵大军请求离婚,应予准许。现孩子由原告抚养,可继续由其抚养为宜,原告不要求被告承担抚养费,符合法律规定,法院予以支持。因被告缺席,无法调解。判决准予原告赵大军与被告赵小梅离婚;婚生女孩赵妞妞由原告赵大军抚养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双方结婚后在生活中发生矛盾,夫妻感情出现不和导致分居,被上诉人赵大军先后两次提起离婚诉讼,现法庭调解仍不能合好,可见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应准予双方离婚。关于双方婚生小孩赵妞妞的抚养问题,作为小孩的父母双方均有抚养照顾小孩的权利和义务,原审根据被上诉人的主张判决小孩随被上诉人生活并无不妥。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,因原审并未处理,如双方认为有需要分割的共同财产,可另行协商或起诉解决。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,遂作出了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(文中人名为化名)

作者: 张久成    来源: 平安龙江网   编辑: 田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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